针对当前文物拍卖中存在的知假拍假、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国家文物局特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对文物拍卖所涉及的各方面工作进行明确规范。 《意见》特别明确了8类标的不得上拍: 包括出土(水)文物、以出土(水)文物名义进行宣传的;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依照法律应当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的文物,包括国家各级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附属构件;国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贵文物;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意见》第一次强化了拍卖专业人员的征集鉴定责任。标的报审材料中,须有本企业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含已考取《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标的征集鉴定意见。对出具虚假征集鉴定意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其专业人员资格。 此外,《意见》还严格了标的报审管理制度。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为文物拍卖标的的审核主体,应完善审核工作制度,建立标的审核专家库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企业必须整场报审文物拍卖会标的,包括含有文物的拍卖会标的,不得少报、假报或以艺术品名义报审含有文物的拍卖会标的。 “在公众的常识里,还没有出土出水文物属于国家的观念。一些拍卖企业滥用或误读《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例外免责条款,严格而言,赝品禁止上拍,凡以出土出水文物名义进行宣传的复仿制品也在撤拍范围。”宋新潮说。 https://www.kaimen360.com/zixun-563.html欢迎添加微信:zmkmsc加入古玩收藏交流QQ群(282603373),认识更多古玩收藏爱好者。 相关知识: 道光通宝 光绪元宝图片及价格 嘉庆通宝 顺治通宝 古钱币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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