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哈尔滨市文物管理站接到6份不可移动文物定级申请书。这是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会员、中国文物学会会员、黑龙江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团队成员曾一智递交的。这也是文化部《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于10月1日实施之后,我省首例公民依据新法规递交的《不可移动文物定级申请书》。曾一智介绍,她同时还向国家文物局、北京市宣武区、东城区文化委员会递交了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和定级申请书。 今年9月11日,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就《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实施答记者问时曾说:“由于文物认定环节缺乏明确有效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大量珍贵的文化资源在被纳入《文物保护法》保护范畴之前,就已被破坏、拆除和流失。例如近日社会上热议的梁思成故居由于没有被认定为文物,险遭拆除。《办法》出台后,这种状况将得到有效制止。因此,《办法》的出台是我国文化遗产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必将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他还强调:《办法》“在保护理念上的重要进展是更鲜明地突出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公众参与性”,“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文物认定和定级工作的质量,有利于推动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新体制的建立”。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七条和第十二条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所有权人书面要求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认定和定级的,应当向有关文物行政部门提供其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有关文物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予以答复。这就保障了公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合法权利。 据曾一智介绍,她向哈尔滨市文物管理站递交的6份《不可移动文物定级申请书》分为抗战旧址、哈尔滨辖区内的中东铁路沿线历史建筑、侵华日军罪证遗址、哈尔滨早期民族工业遗产、哈尔滨外侨建筑等5类,向国家文物局递交的是依据新法规申请将横跨四省区的中东铁路沿线历史建筑作为文化线路认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请书。所涉及到的建筑都是黑龙江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团队常年向省、市文物行政部门提出依法保护文物的具体建议的。目前,这些建议都已被采纳。2007年开始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黑龙江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团队成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条规定的“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陆续将自己调查到的不可移动文物提供给文物行政部门,都得到文物部门的及时认定,使数百座历史建筑被纳入第三次文物普查范围,成为被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因此,针对我省的不可移动文物,只做定级申请,希望能够尽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从这一点上来看,黑龙江省的文物保护工作始终是重视公众参与的,从而使公民依法保护文物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相得益彰,在法制的轨道中进入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尽管《文物保护法》中已有公民依法保护文物的依据,但国内也有很多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提出的依法保护文物的建议不被当地文物行政部门采纳,那么《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布实施就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即第三条规定:“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文物发生争议的,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裁定。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要求,认定特定的文化资源为文物。” 曾一智说:作为一个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我认为《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为公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并且极具指导性,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一个重要补充。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作为一个公民,必须承担法律赋予公民的责任,无私无偿无畏地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尽自己应尽的义务。 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不能只停留在拍摄、记录这一个阶段。因为只有去具体地行使公民的权利依法呼吁保护文物,才有可能在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之下完成保护文物的初衷。这是真正的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所应该进行的一种常态的工作,希望更多的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能够采用这种方式来共同依法保护文物。 曾一智还向北京市宣武区、东城区递交了4份共51处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和定级申请书。她从2005年起,自费在京做过多次专项调查,向各级政府递交多份建议书和口头报告,其中一些已被采纳。 https://www.kaimen360.com/zixun-16228.html欢迎添加微信:zmkmsc加入古玩收藏交流QQ群(282603373),认识更多古玩收藏爱好者。 相关知识: 道光通宝 光绪元宝图片及价格 嘉庆通宝 顺治通宝 古钱币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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