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的两方印。一印是“中华民国七十九年度点验之章”。一印是“教育部点验之章”。经查,1989年7月1日台湾当局开始对台北故宫文物进行全面清查。点视完毕,即于清册表单上加盖验讫章;文物上另钤印(或粘贴、或悬挂)“中华民国七十九年度点验之章”。因此,盖有此枚印章的便是属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藏品。
台北故宫从1977年开始,与日本东京二玄社合作陆续复制所藏书画名迹100件。本贴画上有“中华民国七十九年度点验之章”,其若是复制画,复制时间应在台湾当局1989年对所藏画点验盖章之后。由于东京二玄社书画复制技术高超,所复制书画与母本基本一样,母本若不另有区别标志,则母本与复制本相混后是难以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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